先进贵金属催化材料产业化基地及评价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总概算 17785万元;总建筑面积25817.8平方米。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前期阶段报批审查工作、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含档案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初步设计优深化、施工图设计(含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及专家费),如: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消防工程、桩基工程、基坑围护、人防(若有)、外立面、泛光照明(若有)、建筑智能化、绿化、变配电、燃气、电梯、充电桩、室外综合管网(含水、电、煤、通信等专项设计)、标识标牌等施工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负责施工图审上报并取得审图合格证。
2、采购范围:涉及本项目所有的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人防、电梯、消防、智能化、新风系统、公共部位及办公二次装修设备(包括空调、洁具、灯具等)等。
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基坑围护、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幕墙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空调及新风系统、消防工程、公共部位二次装修、室外工程(雨污水工程、景观、绿化、道路、管网及照明、围墙、交通标志、人防标志)、其他工程(含电梯工程、变配电工程(含开闭所及进线电缆沟)、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充电桩、燃气工程安装费及其他一切费用、自来水设施建设及维护费用、华数三网合一、信号覆盖工程(含电梯)、标识工程等)。
4、总承包管理服务:是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材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各单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审核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竣工备案、工程保修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本工程所需的测绘、检验、试验、观测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核对图纸、实测绘等,日照分析、交通评价、基准坐标点及高程点测定、定位及沉降倾斜观测、门窗及幕墙四性实验、室内环境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项目预定位、定位、±0.00测绘、工程竣工实测绘、绿化测绘、人防面积测绘、土地复核验收、消防测绘、室外配套工程检测(景观、围墙、道路、市*给排水管道)、防雷检测、自来水检测、档案管理费、管线测量等内容);完成项目土地复核。包括会议专家费用场地费用,项目相关测绘费用(人防预测绘、面积预测绘、施工总图预定位、红线复核等项目多测合一),公示图制作费用等项目相关费用。包括基坑监测、桩基检测等项目相关费用,需委托专业单位实施且必须经发包人认可。
5、项目前期及竣工涉及的所有报批报建、第三方检验试验及测绘、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产权登记、档案管理、门牌和疫情防疫等。
6、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化学原料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3)其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1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 年1月3日- 2024 年1月9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2 时至5 时(北京时间),在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721室 第五事业部) 持“授权委托书”购取招标文件,或将“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至邮箱77669603@qq.com,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邮箱。“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 月 23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 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采购网、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亚通催化新材料 (湖州)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天子湖镇共创效微园综合楼412室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联系人:孙燕
联系方式:13858093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