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须江路51号财富中心3号楼507室)”修改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须江路51号财富中心3号楼507室)”
二、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2投标截止时间、3.4.1投标保证金、4.1.2封套上写明和5.1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2023年 6月 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其余未涉及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衢州杭氧时代锂电气体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