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③计划工期:300总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5月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2月29日”修改为“③计划工期:300总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5月16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3月10日”。
二、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0总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5月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2月29日”修改为“计划工期:300总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5月16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3月10日”
三、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2月2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0 天。”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1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0天。”
四、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须江路51号财富中心3号楼503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修改为“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须江路51号财富中心3号楼503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提供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招标控制价25192781元”
六、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须江路51号财富中心3号楼507室)”修改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须江路51号财富中心3号楼507室)”
七、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2投标截止时间、3.4.1投标保证金、4.1.2封套上写明和5.1开标时间“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2023年 5月 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其余未涉及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衢州杭氧时代锂电气体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 日